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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 作者:财务处 |来源:原创| 时间:2021-05-13 14:39:32 | 浏览:次]

  1、各类报销事项的手续需完备。教职工报销时应携带按业务内容分类的有关原始凭证;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购买图书、资料的须有图书馆负责人的验收证明;办公用品应附有部门领导签收单;外出参加会议的须有会议通知等。

  2、财务报销流程:

  经办人按要求将各类原始票据粘到原始凭证贴签上,并认真填写报销单(注明:时间、人物、地点、事件、金额大小等)。将填好的报销单交所在部门验收人验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送分管院领导审批。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将报销单送审计室审核,审核完后将报销单交财务处分管副院长批准,之后到财务处出单,再交学院院长签字,最后方可到学院出纳室报销。报销流程如图:

 










 3、对不真实、不合法和明显不合理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销;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销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对于多次更正补充后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财务人员应拒绝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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