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政机构 > 保卫处 > 规章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 作者:李捷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21-03-16 16:35:00 | 浏览:次]
一、学院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Copyright© 2007.4-2025.4 版权所有 开云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桂ICP备08102409号-1  桂公网安备45102302000022  维护:网电中心

学校地址:广西平果市大学城大学路1号 电话:0776-5680888 邮编:531499

校办电话:0776-5588685/5588681传真5588696

     

学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