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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印发《开云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0-08-21 11:29:04 | 浏览:

作者:黄丽娟录入  来源:校长办公室

  桂工程院〔2020〕27号

校属各单位:

  现将《开云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云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开云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办公电脑使用管理,合理使用和利用办公电脑,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脑及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其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科学研究方面的功能,结合开云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办公电脑是指学校全体教职工办公使用的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的计算机,主要包括: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第二条 电脑使用

  1.学校办公电脑是学校用于网络办公与教学的投资,电脑是学校员工教育学习、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限于教职工在工作期间使用,只能用于各单位内部的工作、学习及教研科研。

  2.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浏览与学校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严禁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炒股、博彩等行为,严禁浏览不健康或非法、反动网站。

  3.使用办公电脑时,不得私接私拉电线、网线,以保障办公室的安全、整洁。

  4.不得自行更改办公电脑的系统配置和各项网络设定,以免造成网络冲突,如:不得擅自更改IP地址、电脑名称、不得随意插接网络端口等。

  5.不从事破坏学校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传播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

  6.通讯软件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通讯软件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7.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防止重要资料外泄,及时关闭无用的共享文件夹,加强病毒防治,及时为操作系统更新补丁。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办公室电脑。

  8.注意网络安全,使用电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不浏览不良网站。不从事破坏学校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传播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不发表有失形象的言论。

  第三条 电脑管理和维护要求

  1.院部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院部负责人和电脑使用人负责制。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电脑保养使用情况的检查督促,电脑使用人要加强电脑知识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电脑设备正常运转。

  2.各院部要妥善保管、维护好电脑,做好防尘、防潮、防雷等工作。定期对办公电脑的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电脑桌进行清洁。

  3.不使用电脑时,应及时关机。每天下班后要注意切断电脑(含显示器)电源,并保持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关好门窗并上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4.学校办公电脑设备由网络与电教中心统一管理。原则上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要求专人专用,不得外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须提出申请,经网络与电教中心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四条 电脑的维修

  1.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报网络与电教中心统一处理。办公电脑及其附属设备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或故障时,电脑使用人应及时将出现问题或故障的设备送到网络与电教中心维修。

  2.操作人员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网络与电教中心联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拆卸、连接、处理电脑及其附属设备。办公电脑损坏的,由网络与电教中心分析原因,正常损坏的由网络与电教中心负责维修,人为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网络与电教中心要做好电脑维修情况记录,维修好后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后领回所属部门。

  第五条 资料管理与保密要求

  1.各院部必须将本部门电脑各个贮存盘内的文件夹进行合理地分类,形成级级相连的树形目录,以免出现资料混杂的现象。

  2.各院部及个人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高度重视学校重要资料的保护,以免造成资料、文件等外泄。为保密需要,电脑使用人应将本人使用的电脑加密,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传网络或告知部门以外的人员。

  3.院部电脑内所有资料归学校所有,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须加密。更换或重装电脑时,要做好资料保存或拷贝工作。原电脑使用人离开学校或岗位调动时需保证电脑完好,程序正常,电脑内资料完好齐全。工作接手人在工作交接时,应对电脑是否运行正常,资料是否齐全等予以确认。未按上述程序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接手人自行承担。人为删除或故意篡改电脑内材料的,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重要资料及数据要建立双备份制度,应随时注意备份保存。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定期拷贝到服务器、U盘或移动硬盘上,便于学校文件统一管理,以防遭病毒破坏、断电或电脑出现故障而丢失。

  5.学校建立光盘、软盘使用档案,注明软件名称、院部、使用人员等信息,由专人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随便带离学校。

  第六条 安全规定

  1.办公电脑应安装必要的电脑杀毒产品,定期升级杀毒软件,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勿使用来路不明的磁盘片(移动硬盘、优盘、软盘、光盘等);自行携带的磁盘片应在使用前先杀毒再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2.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网络与电教中心。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3.及时关注电脑界面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第七条 责权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电脑系统。凡因操作明显不当、故意损坏或保管不善造成电脑故障或遗失的,追究使用者维修或赔偿等经济责任。

  2.无论是本学校,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3.各院部要加强对电脑使用情况的管理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

  4.发生员工违反规定使用电脑,被上级检查通报的,加重对当事人和院部负责人的处罚。

  第八条 各办公室人员每天下班时应自觉关闭电脑主机及显示器电源,未按要求关闭的,将分别对电脑使用人和院部负责人处于30元的罚款。

  第九条 学校网络与电教中心有权对各个办公室计算机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网络与电教中心。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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